问题 | 劳动关系解除的原因有哪些 |
释义 | 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有: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过失性、非过失辞退; 3.裁员和辞职,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 4.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一、离职和辞职是一样的吗 离职和辞职是不一样的。辞职、离职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劳动者提出解除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岗位,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离职的原因可能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可能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二、公司撤资员工该怎样办 公司撤资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且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其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指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三、什么情况下要求2N 1赔偿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2n+1。 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是: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