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二、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有: 1、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2、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3、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4、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5、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 6、伤残鉴定费=实际伤残鉴定费用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残疾赔偿金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7、被扶养人生活费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8、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轻微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轻伤害的赔偿标准,造成轻伤的赔偿鉴定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合理费用;造成他人残疾的,赔偿伤残补助金和辅助器具费;造成他人死亡的。还需要承担死者家属的精神抚慰金。 (一)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四)护理费 护理时间*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五)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六)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九)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十)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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