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校内服务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渠道作用,加大改革力度,统筹校内校外教育资源,统筹课内课后两个时段,对学校教育教学安排进行整体规划,全面系统构建学校育人生态。提升校内教育服务质量,提高学校育人水平,让每个学生在校内能够学得会、学得好、学得足2、校外培训规范有序。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防止无序扩张,严查各类违规培训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