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完婚一个月想离婚 |
释义 | 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行为,双方协商好,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民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即可办理。或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由人民法院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离婚。 一、离婚需要回到登记地吗 离婚不需要回到登记当地办理,到男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若双方协商不成的,还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残疾人怎么离婚 残疾人离婚和普通人离婚是一样的,没有特殊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并签订好离婚协议,就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 2、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会判决离婚。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最新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 离婚登记需提交证件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4、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身,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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