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人非法拘禁他人处罚如下: 1、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2、未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故意杀人,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以故意杀人罪等相应罪定罪处罚,而不是以非法拘禁罪处罚,如果只是过失导致被害人死亡,则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3、十六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