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能否转让股权 |
释义 |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能转让股权。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一、公司股东取消必须经过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股东取消走以下流程: 1、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并办理变更登记。 二、股权转让的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因此一般股权转让应从变更股东名册起生效。 同时,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股权转让后新股东的出资时间是多久 股权转让后新股东的出资时间是一般按照原股东在章程中约定的时间进行分期出资。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给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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