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轻伤二级的赔偿标准具体为: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伤残津贴;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如下: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积极赔偿,认罪态度好,与受害人和解并取得谅解,法院可判处缓刑。 综上所述,轻伤二级赔偿标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