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后想迁走户口,男方拒绝提供户口本,该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对方不给户口本的解决方式:1、告对方侵权;2、申请遗失补办;3、改为非亲属关系,办理自己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需提供离婚证等文件。 法律分析 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决: 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关系。若男方不提供户口本,可以到户籍派出所另行办理自己的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但需要你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 拓展延伸 离婚后女方欲迁户口,男方拒绝提供户口本,如何解决? 离婚后,女方欲迁户口,而男方拒绝提供户口本,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可以有多种途径。首先,女方可以与男方进行沟通,尝试寻求他的合作和理解,解释自己的需求和动机。如果沟通无果,女方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上的权益和保护措施。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帮助女方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如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女方还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帮助。最重要的是,女方要保持冷静和耐心,坚持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结语 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对方不给户口本,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向法院起诉,证明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对方不提供构成侵权。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3、改为非亲属关系,申请自己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需提供离婚证等文件。解决这一常见问题,可咨询律师获取专业法律意见,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同时,向政府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咨询,获取相关政策和程序的支持。保持冷静和耐心,坚持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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