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安全机关有权查验谁的身份证明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机关有权查验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人员的身份证明,但需遵守法律程序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等方面履行职责时,有权查验人员的身份证明。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也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执行反间谍活动任务时,有权查验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人员的身份证明。但是,查验身份证明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告知当事人查验的事由和查验范围,并对查验情况进行记录,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明。此外,有关个人的敏感信息不得随意泄露,国家安全机关必须依法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总之,国家安全机关有权查验身份证明,但需遵守法律程序、严格限制范围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如果个人拒绝提供身份证明,国家安全机关能否强制查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人员提供身份证明是一种法定义务。如果拒绝提供身份证明,国家安全机关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查验。 国家安全机关查验身份证明,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但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保障个人合法权益和隐私。在实践中,国家安全机关应当遵守法律程序,厘清权责和限制范围,以确保查验合法、公正、透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等方面履行职责时,有权查验人员的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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