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拘留5天的流程为: 1、开具《公安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 2、由2名以上民警将被处罚人送达拘留所执行,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3、与拘留所办理交接手续; 4、将《行政拘留执行回执》存入案卷备查。 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当然,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拒、阻挠执行等情况的,可以立即采取拘留手续,但过后必须立即报院长补办批准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罪犯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