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工程交付后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两种:质量缺陷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与保修不及时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车主是老婆,老公开车交通事故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假如老公开着车子出事故,妻子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过错的,应当由老公承担赔偿责任。 因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如何索赔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应当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有多种原因,有的是因质量不合格,有的是由于年久失修,有的是业主擅自改变承重结构,不宜都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三、公司发起人法律责任 有下列法律责任:1.公司未成立的,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出资不足的,发起人应当承担补缴责任。3.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的,受害人可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公司未成立的,受害人可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八十条,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