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注意事项有: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有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解除的理由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情形;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一、收养孩子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存在虐待、遗弃、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事实收养关系怎么解除?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 1、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2、解除收养关系应当履行登记或公证手续。经登记建立收养关系的,解除收养关系时,当事人应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收养关系经公证机关公证证明建立的,解除收养关系时,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