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出行事故私了反悔了能够二次警报,将那时候私了的书面形式事故赔偿协议书,及其事故相片及短视频等直接证据交到交通管理单位,交通管理单位在遭受申请办理后,三日内作出审理决策。若没有书面形式事故赔偿协议书,能够将口头协议的录像或录影上缴。假如相关部门经检查没办法证明事故客观事实的存有,那麼交通管理单位将不可以审理本次案子,并通知被告方。 事故没有规范确立的反悔时间,只需被告方有充足的证明证实,事故的出现且能清晰判断事故的义务,就可以向交通管理单位报警。一般过去了十天后,事故当场的证明早已被毁坏,对警察到现场勘察产生十分的难度系数,造成 义务评定的情况下难以评定下结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十八条 发生下列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将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情况逐级上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一)一次死亡五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燃烧的道路交通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发生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死亡或者造成3名以上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高速公路上发生十辆以上机动车连环相撞或者同向1公里以内发生5起多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五)交通民警在工作期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