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省电力科学院专家:输变电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电力建设项目在服务社会发展、满足人们日常用电需求时,变电站、铁塔、高压输电线路是否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日益成为追求环保、生活质量的人们的关注焦点。江苏省电力科学院的有关专家学者近日在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惑释疑。 专家指出,人们习惯性地将输变电设施产生的电磁现象称为“电磁辐射”,其实是不准确的。所谓“电磁辐射”,一般是指频率在10万赫兹以上的高频率电磁波在空间传播现象,辐射能量的大小与频率有关,频率越高,辐射能力越强。居民日常能接触到的电磁辐射有手机、无绳电话、微波炉等。根据国际“电磁兼容”标准:9000赫兹以上的频率为“射频”,9000赫兹以下的设备因频率太低,基本不会发射电磁波。我国输变电设施的频率仅为50赫兹(俗称“工频”),因此不能形成有效的电磁辐射,其周围存在的是“工频电场”与“工频磁场”,而非“电磁辐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