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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没老婆名字离婚有份吗
释义
    1、如果这是婚前全款购买的且登记购买人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对方不能要求分割;
    2、如果这是婚前购买且有贷款,登记在购买人的名下,则在离婚时,配偶有权要求分割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的价值;
    3、如果这是婚后收入购买的,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农村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实践中一般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如果共同出资,并且产权证上登记了两方的名字,则不论男女两方出资情况,离婚时平分房产;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有出资证明的,可以依据出资证明主张分割。
    (2)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如果是全款购买的,那么房屋于个人财产。
    如果仅支付首付款,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房屋婚后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3)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或两方名下,该房屋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4)婚前,父母出资购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购买房屋时明确表示赠与对方或者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5)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该房屋都视为共同财产,并且应当认定为父母双方对各自子女的赠予,而不能理解为对夫妻一方或双方的赠予。
    二、有孩子的抚养权是不是一定能得到房子
    房产的归属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没有必然的联系。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6.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进行判决。
    三、婚后买的车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
    2、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所以,结婚之后购买的车不一定就是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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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4:3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