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实告知被拒赔的重病肌无力保险,是否可以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拒赔的保险合同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险人应当根据投保人如实告知的情况确定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率。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投保人能够证明其告知行为是真实的,而保险人未能证明其告知行为是虚假的,那么保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否则,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在事故发生时有权不承担赔偿责任。 2.《合同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医疗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如实告知疾病、诊断、治疗措施等情况。 因此,被拒赔的投保人可以通过行政途径,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要求保险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投保人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起诉保险公司追究其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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