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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养老院土地使用税用交吗?
释义
    各地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应自取得市或者区、县民政局发给的老年服务机构执业证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可免征耕地占用税。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一、耕地占用税免税范围范围
    1、军事设施占用应税土地免征耕地占用税。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应税土地免征耕地占用税。3、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应税土地,减按每平方米两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4、农村居民占用应税土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5、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减免耕地占用税的情形。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规定是什么?
    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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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1: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