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干部要为村民做什么事 |
释义 | 法律分析:1.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负责村全面工作考虑决策,提出分工、检查落实督促协商,抓好村班子和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建设,村财务公开,村经济合作社、村计划生育工作,主管村财务,侧重村集体经济建设; 2.村委会主任:主持全村行政工作,村委会日常事务处理,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开展工作,主管村土地管理,村镇建设、土地征用及公益性事业,(道路、自来水管理),协助村党支部书记抓好村务、财务公开工作; 3.村党支部委员,妇女主任:分管组织,村妇女计划生育工作及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村党支部委员:负责文教卫生、老年协会工作; 5.村委委员:分管农业、电力、水利建设等工作协助村主任做好道路、自来水等管理工作、分管村综合清理、民兵、民政调节和殡葬改革等工作,协助社长做好村集体资产管理承包合同工作; 6.村助理会计:负责村财务处理和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公章管理,行使会计职责; 7团支部书记:负责团务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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