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同居且有孩子的情况下,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具体分析。构成重婚罪的情况包括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等。不构成重婚罪的情况包括偶尔通奸、先有事实婚姻后再登记结婚、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等。构成重婚罪的条件包括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和客体要件。和人同居且有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构成重婚罪的情况包括: 1. 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 2. 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但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 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 与原配偶未登记但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 5. 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却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不构成重婚罪的情况包括: 1. 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通奸; 2. 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 3. 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有事实婚姻; 4. 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 5. 行为人与同居者都未结婚,在同居期间生下孩子。 构成重婚罪的条件为: 1. 主体要件: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 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4. 客体要件: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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