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襄阳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给付收费吗 不收费 二、襄阳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条件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通知(劳社部发〔1999〕13号)的规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将本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通报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将本地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以及因未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或养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财政部。 三、襄阳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 3、养老金领取凭证; 4、职工收入情况证明(单位劳动工资、人事部门出具); 5、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证明(街道、乡镇劳动服务部门出具); 6、协保人员和再就业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情况证明(同上); 7、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就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证明(同上); 8、上海市残疾人员登记、评定表(区县残联出具); 9、离异家庭子女扶养证明(区县民政部门或区县法院出具); 10、近3个月的煤、电、水缴费帐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