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板强制要求加班违法么? |
释义 | 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安排加班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每日不能超过三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成都加班费是需要支付的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劳动法劳动时间有哪些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对劳动时间的规定有: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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