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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亲属办理股权转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释义
    国税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的,视为有正当理由。也就是说子女将股权转让给父母,可以低价转让,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子女没有增加收入,则无须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
    一、个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里的股东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对于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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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21:4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