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失物招领的时间限制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遗失物招领公告期限及遗失物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失物招领公告期限为6个月,无人认领则归国家所有。遗失物是指非基于遗失人意愿而暂时丧失占有的动产。拾得遗失物属于事实行为,拾得人无权请求费用或履行义务。遗失物不包括不动产,也不是无主财产,而是所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遗失物的情况有多种,包括自己遗失、直接占有人遗失、无行为能力的所有人抛弃等。 法律分析 一、遗失物招领公告期限是多长时间 1、有关部门发布遗失物招领公告的,公告期限是6个月,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尽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属】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二、什么叫做遗失物 1、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 2、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至于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的情况,则有种种不同。 3、一般是所有人自己因某种原因遗失;还有其他的情况,例如直接占有人将物遗丢失,对于间接占有人即所有人来讲,是为遗失物。再如,无行为能力的所有人将物抛弃,因他欠缺意思能力,就不成立所有权的抛弃。但是所有人为了安全的目的或者其他考虑,将物品埋藏于土地之中或放置于一定的隐秘的场所,这时所有人并没有丧失对于物的占有,因此并不是遗失物,如果因年长日久,所有人忘其所在,则为埋藏物或者隐藏物。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失物招领公告期限为6个月,若无人认领则归国家所有。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意愿而暂时丧失占有的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受行为能力限制。遗失物不是无主财产,而是所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若遗失物在发布招领公告后一年内无人认领,也归国家所有。需注意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支付必要费用,并履行承诺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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