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可以协商解除或通知对方。以下情形时,合同可以直接解除:1.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未履行;4.一方违约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分析 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或者在以下情况下,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通过自己的行为表明不会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崔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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