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合并的程序如下:1.合并各方的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提出方案;2.经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3.合并各方订立合并合同,明确合并筹建组织人员和负责人,具体负责合并的筹组工作;4.合并各方负责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理,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进行公告;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