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有利的方面:提出反诉需要交纳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提出反诉后未依法交纳诉讼费,对其反诉不予审理。 2、不利的方面。 被告提起的反诉要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应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反诉的请求可以排斥、抵消和吞并本诉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反诉在诉讼进行的哪个阶段提出,我国民诉法没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提出反诉后未依法交纳诉讼费,对其反诉不予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