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福州 公积金贷款 申请办理流程是:借款人填写《 住房公积金 借款申请表》并将借款所需的资料提交住房公积金委托 贷款 银行,银行审核,管理部受理审批,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 借款合同 并办理担保手续,担保手续办理完毕,贷款银行将贷款金额转至借款合同指定人的账户。关于福州 公积金 贷款申请办理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福州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借款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并将借款所需的资料提交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 2、银行审核; 3、管理部受理审批; 4、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借款人担保方式不同办理相关的担保手续; 5、担保手续办理完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 住房公积金贷款 银行将贷款金额转至借款合同指定人的账户。 二、福州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条件 1、贷款用途必须是用于购买福州市内,具有自主产权或 共有产权 的商品自住住房(不含别墅); 2、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已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3、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最低首付款比例,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30%,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40%; 4、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不含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 5、职工家庭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的; 6、借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借款申请人财产权共有人同意将所购买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8、开发商所销售的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备案; 9、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还应符合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条件。 三、福州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六条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我们申请公积金贷款是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办理相关手续,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是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承担的,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使用房产来抵押,这样就减少了 借贷 的风险。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