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三年仍未签订合同,公司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支付拖欠工资和节假日加班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履行义务或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一、在公司入职三年合同未签怎么办? 1、没签劳动合同,该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该员工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3、该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该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3个半月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6、《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用人单位不支付的,该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该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首先必须了解的是,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坚持不与员工签订合同的话,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最后,劳动者还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强制公司签订合同。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公司入职三年合同未签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补缴社会保险、支付拖欠工资和节假日加班工资,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员工权益,员工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员工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二节劳务派遣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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