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排除。抵押权是优先受偿权。执行程序中,抵押权的效力不足以排除对标的物的强制执行。所以抵押权人是不能排除强制执行的。 另外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其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强制执行,抵押权人提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不能排除对抵押物的强制执行。 抵押权人可以从执行标的的变价款中优先受偿,并不需要排除对抵押物的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可以保障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的实现。 因为案外人对某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所以法院会支持案外人要求停止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请求。 技术上,比较案外人的权利和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哪个更优先:法院判断案外人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本质上就是比较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权利和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的权利哪个优先:前者优先于后者,则可以排除执行;前者不优先于后者,则不得排除执行。 综合上文内容所述,抵押权人以及案外人对执行标提出的异议等都是不足以排除对标的物的强制执行。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