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签订的流程,一般来说分成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酝酿阶段,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各个条款,进行协商讨论,达成意向性的一个文本框架性的协议。 第二个阶段就是由一方起草文本,起草文本交于对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然后交由对方进行审查修改,就是文本的提出与修改阶段,然后各方都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文字这些达成了一致,没有什么修改意见了。 就进入第三个阶段,签字盖章阶段。签字盖章阶段一般由一方签字盖章,送交另一方,进行最后的签字盖章。盖好了章,然后就是互换文本。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订”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为是缔约各方接触、治商过程。而“立”强调缔约的结果,指的是双方合意的达成,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至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已经形成一致意见,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得以确定,简言之,合同成立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