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签字共同买房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认夫妻一方买房签字的行为是否属于共同买房的行为:若该购房款系一方个人财产的,则不属于共同买房,若该购房款系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则属于共同买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父母留下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留下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况: 1、父母留下来的房子,若是在赠与合同或者遗嘱中约定只归属于该方子女的,原则上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是在赠与合同或者遗嘱中约定赠与双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若没有赠与合同或者遗嘱明确表明给与谁的,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后的分割是: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 2.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3.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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