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辩护中,如何证明检方提出的鉴定意见存在错误或瑕疵?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检方提出的鉴定意见往往具有重要意义,但该意见也存在可能错误或瑕疵的情况。此时,被告人或其辩护律师需要通过相关证据证明该鉴定意见存在问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鉴定人所作鉴定,应当遵循科学、准确、客观的原则,不得有偏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第十六条规定:“鉴定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执行鉴定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有偏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二)因疏忽或者过失实施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因此,被告人或其辩护律师可以通过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重新进行鉴定,或者查找相关证据证明原鉴定意见存在问题。同时,在庭审中也可以通过质询鉴定人或者出示相关证据进行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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