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孤寡老人没钱看病怎么办 |
释义 | 一、孤寡老人没钱看病怎么办 孤寡老人的生活处境确实是特别值得社会关注的一个问题。一般情况下,老年人的赡养问题由家庭承担,老人的子女和其他亲属依法负有赡养老年人的义务。但是,也有一些老年人无儿无女,也没有其他赡养人。为了使这些孤寡老人老有所养,我国法律对此作出了专门的规定: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救济。”“农村老年人,无劳动能力弋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本案例中的情况,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与老人原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会同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安排好老人的生活问题。因为我国目前的社会管理,主要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即使要享受各种社会养老保障待遇,一般也只能向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或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在本案中,孤寡老人不能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只能要求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五保”供养。另外,国家鼓励孤寡老人和他人或有关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遗产死后赠与受遗赠人,由受遗赠人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以拓宽社会互助养老的渠道。对于城市孤寡且无人赡养的老人,可通过民政部门申请入住养老机构。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第四十一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