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房产更名怎么处理2023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房产更名所需的办理流程、费用和所需材料。根据房产情况不同,办理流程也有所不同。对于有房有贷的情况,需要去贷款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并向房产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申请房产更名。对于没有房有贷的情况,只需要提交一些简单的材料,如身份证明、填写《房产权证登记申请审批表》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就可以办理房产证更名。对于有房无贷的情况,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110元手续费、100元公积金手续费、200元 法律分析 一、房产更名如何办理? 如果您有一套房产并且已经贷款,您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房产更名: 1. 首先,您需要去您的贷款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 然后,您需要向房产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申请房产更名。 3. 最后,您需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并达成一致,以便进行房产更名。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4、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5、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6、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无贷 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流程较为简单,像上述“有房有贷”情况流程的第1、2步便不用走,只需要经过后面的几个流程。 第三种情况最为复杂: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情况。这种情况被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二、房产证更名所需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1)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2)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提供全部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者关系证明 (3)若是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则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境外个人(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均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 2、填写《房产权证登记申请审批表》(发证办窗口提供)。 3、房屋所有权证书(附图)原件。 4、土地使用权证书(附图)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 6、属法院强制执行的,需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7、宗地图2份,房产平面图2份,1:1万地形图1份。 8、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须提交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 9、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拓展延伸 标题:['3. 房产更名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产更名是房屋主人对房屋所有权的一种重要变更,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产权转移:在办理房产更名手续时,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将原房屋的所有权转移至新房屋所有者。 2. 抵押权:如果房屋在办理更名前存在抵押贷款,需要提前将抵押权注销或解除,以免给借款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 租赁关系:在办理更名前,确保房屋租赁关系已终止,避免在更名后,原租赁关系继续生效,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 物业费用:在更名前,确保将物业费用结清,以免给新房屋所有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 水电费用:在更名前,确保将水电费用结清,以免给新房屋所有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 燃气费用:在更名前,确保将燃气费用结清,以免给新房屋所有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 不动产权证:在更名前,确保不动产权证上的房屋所有人、地址、权利人等信息的变更与实际相符,以免影响房屋的正常交易。 8. 契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办理房产更名手续时可能需要缴纳契税,新房屋所有者需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契税文件。 总之,在办理房产更名手续时,主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办理过程的顺利进行。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结语 房产更名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费用可咨询相关部门或贷款银行。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申请人身份证明、填写《房产权证登记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并提交相应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贷款,需要先去贷款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然后向相关部门申请房产更名。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根据贷款方式和情况而有所不同,需要提前了解。 法律依据 公证法(2017-09-01)\t第二十五条\t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三条\t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t第六条\t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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