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跑了会怎么样 |
释义 | 被告人逃跑了,会被追捕或者上网追逃,一直到抓捕归案。查明的确不是该人所犯罪的,在调查期间逃走的,没有什么影响;最后查明是该人犯罪的,在定罪处罚时,从重或加重处罚。 刑事审判流程怎么走? 1、开庭阶段要查明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核实身份、宣读法庭规则、查明被告人身份情况、宣读案件来源起诉案由、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阶段,要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陈述、询问被告人、出示核实证据; 3、法庭辩论阶段,由公诉人发言、被告人辩护人辩护,双方就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辩论; 4、被告人陈述,在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5、评议阶段,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判断是否有罪,罪轻罪重,以及应该判处的刑罚。宣判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 综上所述,在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是一种常见现象。为防止对已归案犯罪嫌疑人审理上的过分迟延,司法机关通常对先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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