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现实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有不少农户家的宅基地是面积超标的,所以,针对“农村宅基地超面积该怎么处理”的问题,还得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处理,一般会有确权登记、转让、有偿使用、收回等处理方式。 值得高兴的是,在部分宅基地历史问题的情况下的宅基地超标是可以进行确权处理的,但具体确权范围还是得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部分地区也在试行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当自家宅基地不合法超标时,可以按照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要求和标准,去相关部门缴纳一定的费用,至于缴纳费用具体是多少还得视情况而定,一般是超出的面积越多,其需要缴纳的费用自然也会更多。 例如:湖北宜城、江西余江等地,就探索了对宅基地超占部分收费的做法,比如江西余江的收费标准是,对于超出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1-50平米的部分,收取10元/平方米;超出51-100平方米的部分,收取15元/平方米;超出101-150平方米的部分,收取20元/平方米;超过1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50平方米标准提高50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