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要遵循平等原则、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方便生活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和不损害他人利益原则。若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否则按共同财产处理,不得滥用权利。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且应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在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女方的利益和子女的需要。这可以体现在女方所得财产份额的适当增加或将一些特别需要的财产给予女方。 三、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于夫妻双方有法律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处理。若约定违法或无效,则应按共同财产处理。 五、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在分割财产时,不能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权益,也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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