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准生证是可以补办的,但是现在国家已经取消了准生证的办理,改为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办理生育登记服务须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生育登记表,并提交夫妻双方近期2寸合影照片1张,夫妻生育后补办生育登记的,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准生证补办流程如下: 1、户口所在地或辖区内街道出具证明; 2、未办理准生证违反生育管理条例,拿着证明到计生办; 3、计生办出具相关的上户口手续,也就是补办生育证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