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一、初次从事行政处罚法制审核人员的条件 1、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才能进行法制审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二、国考报考条件有哪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