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切实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 二、切实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 三、切实减轻相关报表填写负担 四、切实减轻抽调借用教师带来的负担 五、切实减轻校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来的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