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处分的期限:1、警告是6个月;2、记过是12个月;3、记大过是18个月;4、降级、撤职是24个月。 法律客观: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