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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要注意事项
释义
    买卖共有房屋要注意的有:
    1.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能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不得分割共有房屋;
    2.共有房屋的买卖,因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又有不同,按份共有的房屋在大多数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出卖,只是共有人相对于其他购买人享有优先买受权。
    一、房屋共有人算有房产吗
    房屋共有人算拥有房产。共有房屋的所有权由两个及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多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按份共有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如果本人名下已经有房产,包括共有房产,或者虽然房产证上没有本人的名字但是本人曾因为购房而有过贷款记录,那么都将不能享受购买首套房产的优惠政策。
    二、房屋共有人如何认定
    房屋共有人是指依法对房屋承担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共有两种房子:“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分享权利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分享权利义务,房屋共有权保护共有人的权利。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权处分的人请求损害赔偿。
    三、房屋共有人不知情的房产协议是否有效
    房屋共有人不知情的房地产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房屋共有的类型:
    1、对于共同共有,未经对方同意,事后不承认交易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2、如果是按份共有,如果房地产可以有效分割,则对签署人享有的房地产份额的处置是有效的。
    合同处置整套房地产的,其他共有人事后不予认可,超出其份额的处置无效。现实中,一套房产很难按份分成独立的可用空间,所以在按份共享的情况下,合同客观上无法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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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4: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