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借款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抵押物被拍卖前保护自己的权益:一、与债权人协商延期还款;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抵押物被变卖;三、自行将抵押物转让或进行处置,以还清债务并撤销抵押。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应按期足额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借款本金。未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或者利息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在诉讼期间可能丧失或者变动的财产,可能影响判决结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物权法》第二十三条 抵押人应当保管抵押物,不得将其与被担保债权以外的债权相混淆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被担保债权人的利益。抵押人转让或者处分抵押物的,被担保债权人有权就其所拥有的债权优先受偿。 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可以协议转让抵押物。债权人和抵押人可以协议撤销抵押。债权人未按照协议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抵押人有权自行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