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抵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您抵押的是个人房产,要带的材料具体有: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公证书”;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及《房屋共有权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公证书";委托还须提交“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6、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的"私有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7、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依照抵押登记申请——受理申请——审核——登记——收费发证——立卷归档的程序进行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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