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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不动产登记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房地产登记询问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
    6、议价协议或评估报告(原件);
    7、专门材料:
    (1)土地性质属国有划拔用地或集体用地的,应提交:
    A、优先补交地价款的保证书(原件);
    B、市政府或国土部门批准抵押的文件(原件);
    C、属村集体所有的房地产应提交村委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2)抵押人属公司、合伙企业、合资、合作企业等企业的,应提交董事会、合伙人会议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3)抵押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4)抵押人属集体企业的,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5)以共有房地产抵押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6)抵押人为法人的,应提交其对房地产抵押有决定权的组织机构组成的证明文件。"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多少钱
    如果以前有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更换为不动产证,只需要80元钱工本费。
    如果购房交易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将所有其它收费和税费都交齐。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
    3、契评估额1%,买方;
    4、所得税1%,卖方;
    5、交易费6/平方,买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
    7、其他营业税5.55%(按差额缴纳)卖方、合同印花税等暂免;
    8、房屋交易税,分94平以下下、94至144平、144平以上三个档次,面积越大,税率越高。约为2.5%、3%、4%三种。(新房)
    9、房屋维修基金,约为购房合同金额的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不动产证办理手续
    不动产证办理需要的手续有: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8.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9.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原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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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