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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不动产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4、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5、竣工规划核实和宅基地核实确认材料;
    6、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材料;
    7、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一、房屋不动产证怎么办理
    1、初始登记:
    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购房者可在入住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
    2、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
    购房者在确定初始登记完成后,主动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
    3、拿测绘图(表):
    不动产权登记部门要确定产权证上的房屋信息,测绘表是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购房者必须携带。4、在开发商处领取办证相关文件
    购房者在填写申请表的时候应该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准备齐全。相关文件主要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需要开发商盖章的地方也不能落下。
    5、交公共维修金、契税等费用:
    公共维修基金是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代办收取(部分城市),还有部分城市是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
    6、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等。
    7、规定时间内领取房屋产权证:
    购房者携带房屋管理部门的领取证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上的时间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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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9:5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