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住房公积金算不算共有财产分割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住房公积金能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首先要严格区分婚前和婚后,婚前一方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婚后是可以的,因为离婚时分割的只能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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