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能够进行分割吗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住房公积金,可以进行分割,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处理。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离婚后,双方同意不分割房屋的,可以不进行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住房公积金能够进行分割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住房公积金能够进行分割,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二、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对方能够分吗 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对方不能够分割,因为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理所当然是个人财产;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但是也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也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当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离婚后房屋不分割财产能够吗 离婚后双方都同意不分割房屋的,能够不分割该房屋。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不管是决定分割还是不分割,均分还是不均分,只要双方都同意就是有效的。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参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对于离婚时的住房公积金分割、婚前购买的房产以及离婚后房屋财产的分割与否,都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不分割房屋财产是可以的。但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以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同时,法律也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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