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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要求分割
释义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可以要求分割。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住房公积金是个人专项资金,其账户不可转让。分割时只能支付相应的对价,不能处分公积金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婚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住房公积金属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1、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2、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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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