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徽省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安徽省失业金领取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安徽失业保险金领取所需的材料如下: 1、培训证明(原件); 2、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证明书(原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免冠照片一寸一张、二寸两张。 综上所述,安徽职工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前,需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持培训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书等材料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领取。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